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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孙老师 浏览量:18 时间:2025-04-16 15:00:32
基本条件
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。
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。 热爱会计工作,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学历及资历条件
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。
具备硕士学位,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。
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。
专业能力条件
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、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。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,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。
工作业绩较为突出,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。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,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、调研报告、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。
业绩成果条件
主持或指导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,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、提升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 主持或参与单位会计核算、财务管理、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,在防范风险、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 参与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预测、决策、控制、分析等工作,为单位发展提供决策支持。 主持或参与企业上市、并购重组、重大投融资等项目,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。 主持或参与单位财务信息化建设,推动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,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。 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会计类论文2篇以上,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1篇以上。 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会计类书籍1部以上,或作为主编、副主编编写有较高水平的会计类教材1部以上。
继续教育条件
按照《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和《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。 参加1个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习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 其他条件 申报人员需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,取得合格成绩。 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,并提交相关材料,包括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、业绩成果证明、论文著作等。 申报人员需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将取消申报资格,并记入个人职称诚信档案。